第二步:分类论证立项
省教育厅牵头组织专家分别对各高职院校的“创新强校工程”建设规划,从建设基础、发展定位、发展目标、改革创新程度、建设目标的可行性、建设任务的合理性、经费保障力度、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等方面进行论证。
第三步:分类绩效考核
省教育厅建立分类考核评价机制,针对三类规划建设方案,分别制定不同的绩效考核指标,加强对各高职院校“创新强校工程”实施过程和结果的检查和考核。
资金筹措
资金来源
“创新强校工程”建设资金来源包括:
1.中央财政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高职部分);
2.省财政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省争先创优奖补资金(高职部分);
3.各级财政安排的高等职业教育公用经费、生均拨款和专项资金等;
4.学校事业收入(主要是学费和住宿费);
5.行业企业投入;
6.学校其它收入(经营收入等)。
分配办法
省教育厅将统筹中央财政资金和省财政专项资金,创新资源配置方法,实行综合奖补。奖补资金根据“创新强校工程”考核结果等因素,按照“绩效优先、同类竞争”的办法安排,由学校根据自身实际自主安排,突出重点,统筹使用,并优先用于“创新强校工程”中国家级和省级建设项目。
(广东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