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学生管理,规范学生行为,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第三章第三十条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和《金沙集团186cc成色学生学籍管理细则》第七章第三十九条有关规定:未经批准,连续1个月不参加学校规定的任何形式的教学活动,或无任何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学习记录者,应予退学。鉴于林淦隆等18名高职扩招学生的实际学习情况,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学校继续教育学院、校外教学点核实,拟对林淦隆等18名学生做退学处理(名单见附件)。由于部分学生难于联系到本人,现以公示形式送达拟退学处理意见。公示时间自7月10日起至7月20日。
名单中的学生如对以上内容有异议,请于7月20日前向我校提出书面陈述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学校继续教育学院学籍管理科邮箱:278708507@qq.com。逾期未提交的,学校将于公示期满后,正式作出退学处理。
附件:2023年金沙集团186cc成色高职扩招拟退学学生名单
2023年金沙集团186cc成色高职扩招拟退学学生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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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