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工伤认定
二.设定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三.申请条件:
用人单位的受伤员工
四.办理材料:
(1)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一份),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2)伤者身份证复印件;
(3)医疗诊断证明书复印件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复印件;
(4)病历复印件;
(5)劳动合同书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6)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7)用人单位的工伤事故调查报告书;
(8)事故当天考勤表;
(9)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印件(机动车事故伤害需要)。
以上资料请按顺序排列好。
注:①用人单位应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天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交材料,
②提交材料为复印件的,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印章。
五.办理地点:肇庆市端州区信安大道92区市人力资源市场大楼一楼综合服务大厅
六.办理时间: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四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七.联系电话:(0758)2786816
八.办理流程:
1、申报 申请人提交申请表及有关材料;
2、受理 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提供材料不完整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3、承办 符合受理条件的,工作小组派出2名以上人员(含2名)进行工伤调查,经办人撰写《工伤认定决定书》;
4.审核 初审代表审核意见,报首席代表审定;
5.批准 首席代表作出审定后转窗口办结;
6.办结 工伤认定决定书送达申请单位及有关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