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按规定报告重大事项,及时准确地掌握突发情况,妥善处置紧急重大事项,避免工作失误,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本制度。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报告重大突发事件以及其他紧急情况,是一条严肃的政治纪律,学院各部门、系(部)必须严格执行。要以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严肃工作纪律,确保重大紧急信息及时如实上报。
二、紧急信息发生后立即上报。突发事件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报送,严禁迟报、瞒报、谎报。信息报送原则上以书面形式报送,紧急突发事件可以先电话报告,但必须在1小时以内补书面材料,事态进展情况和处理情况随时报告。
三、确保紧急信息报送准确无误。紧急信息报送要坚持以深入实际,实事求是,掌握第一手材料为前提。事实清楚,数据准确,表达明确;不可道听途说、人云亦云、模棱两可、带来判断、决策失误,造成工作损失。
四、实行重大事项报告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将重大事项报告列入对学院各部门、系(部)的目标考核和主要领导工作人员年终考核。学院各部门、系(部)要层层建立责任制,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增强政治敏锐性,严肃工作纪律,对违反本制度要求造成较大影响和工作损失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未完成信息报送任务的学院各部门、系(部)将在年终目标考核时扣减分值,并进通报。
附表:广东工商职业学院重大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表:广东工商职业学院重大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学院党委书记
副组长:综治办、院办、保卫处、学生处、后勤总务处负责人
成员:学院各部门、系(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重大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办公室
主任:学院办公室负责人
副主任:保卫处负责人
工作人员:保卫处工作人员
学院重大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电话
学院办公室:6179170 6179171
保卫处:6179110
24小时值班室:6179148